康发改农经审字〔2020〕13号
关于2019年度南康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
扶持第四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
赤土畲族乡人民政府:
报来《关于要求审批2019年度南康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第四批项目建议书的请示》及有关材料收悉。根据中发[2016]18号、《政府投资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2号)和康府办字[2019]13号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,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2019年度南康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第四批项目(项目代码:2019-360703-76-01-033678)。
二、建设地点:赤土畲族乡秆背村旱塘组、地孜前组、月形组。
三、建设内容和规模:1、秆背村马下组至旱塘下组水圳浇筑工程,总长1100米,宽30厘米,高30厘米;2、秆背村油店下水陂建设工程,新建水陂一座,长10米,宽1.5米,高2.5米;3、秆背村月形中坝至月形下坝水沟硬化建设工程,水沟长400米,宽30厘米,高30厘米;4、秆背村三塘至月形水沟硬化建设工程,水沟长1120米,宽30厘米,高30厘米。
四、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:项目估算总投资45.9万元,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。
五、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:自行组织、不采用招标方式。
六、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,加强项目管理。
七、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区水利局加强监管。
八、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。
2020年1月6日